台灣民間運動風氣鼎盛,問起動機,無非是「休閒」或「養生」。這樣的動機,明講了 並非是追求運動的真諦 *(註1.),這 無可厚非;但重要的是,民眾大都是看廣告,然後三兩 好友「相揪」報名買課程;對運動的性質,與可能會造成傷害,甚至意外猝死,渾然不知,
這是值得警惕與省思的。 那運動 要怎樣才安全、健康呢?
要運動,首先要有個概念,那就是:運動 要看年齡!這就像 穿衣服要看場合一樣。 儘管你年輕曾叱吒風雲,但上了年紀,體能不再,你就不應自恃「老馬」,馳騁球場,逞強鬥勇;若知體型走樣,已有某些慢性疾病,要從事運動,更應量力而為,不可過度。
事實上,從事運動之前,最好先讓專業醫師* (註2.),瞭解你運動的動機是甚麼?作整體的健康評估,然後告訴你,你可作那些運動?做到怎樣的程度及頻率? 這種量身訂作的健康咨詢或檢查,就是所謂「運動處方」(Exercise Prescription);先進國家行之有年,視為理所當然,可惜在台灣,還少了這樣的觀念。
那 有甚麼情況,想運動你「必須」要先看醫生呢? 如果你:
1. 有心臟毛病
2. 有氣喘或肺部毛病
3. 有糖尿病或腎臟病
4. 有關節或脊柱毛病
你就「必須」要先看醫生,不可冒然從事。
如果 你不知你是否有上述毛病, 但你若有 下述情況,也請你運動前先看醫師或咨詢,
如你 :
如你 :
1. 運動會胸痛或胸悶,脖子、下巴或上臂 會緊繃不舒服。
2. 運動會眩暈、感到要昏厥。
3. 連 輕、中度的運動 或 躺下,就呼吸急促。
4. 腳踝會浮腫,夜間加重。
5. 心跳很快。
6. 醫師曾告知你有心雜音。
7. 走路小腿腿腹,不時會抽搐,非得停下才能緩和。
這些狀況,表示你的身體可能有某些方面的問題,必須要作一些檢查來釐清,不能掉以輕心。
假如你想從事 比較劇烈的運動,美國運動醫學會(American College of Sports Medicine) 也慎重提出以下建議,如果你有2個以上的選項,也請你運動前,先看醫師:
1. 年過45歲的男性;或年過55歲的女性;曾有男性55歲不到、女性65歲不到,就因心臟病過世的家族史。
2. 你抽煙,或戒煙不滿6個月。
3. 你每次運動不止30分鐘、每週不止3次、已超過3個多月。
4. 你體重過重*(註3)
5. 你 血壓高 或 膽固醇高。
6. 你血糖耐受性不佳。
另外,如你已懷孕,或你並不清楚自己的健康狀況,想去運動,建議你還是問一下你的醫師。即便,一般認為安全無虞的快走(brisk walking),假如你停了好一陣子沒走了,要再走,也請你咨詢一下你的醫師。(本文亦刊載 103-07-17聯合報 D2 健康板 )
註:
1. 古希臘(古 奧林匹克)揭示運動的精神與目標是:跑得更快, 擲得越遠, 跳得愈高....
2. 包括 你的家庭醫師、你的心臟科、神經內科、骨科醫師。
3. BMI 超過24, 即為體重過重. * BMI : 體重(公斤) / 身高(公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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