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7月20日 星期日

想運動 請先拿「運動處方」

台灣民間運動風氣鼎盛,問起動機,無非是「休閒」或「養生」。這樣的動機,明講了 並非是追求運動的真諦 *(註1.),這 無可厚非;但重要的是,民眾大都是看廣告,然後三兩好友「相揪」報名買課程對運動的性質,與可能會造成傷害,甚至意外猝死,渾然不知,

這是值得警惕與省思的。      

那運動 要怎樣才安全、健康呢?
  要運動,首先要有個概念,那就是:運動 要看年齡!這就像 穿衣服要看場合一樣。 儘管你年輕曾叱吒風雲,但上了年紀,體能不再,你就不應自恃「老馬」,馳騁球場,逞強鬥勇;若知體型走樣,已有某些慢性疾病,要從事運動,更應量力而為,不可過度。

事實上,從事運動之前,最好先讓專業醫師* (註2.),瞭解你運動的動機是甚麼?作整體的健康評估,然後告訴你,你可作那些運動?做到怎樣的程度及頻率? 這種量身訂作的健康咨詢或檢查,就是所謂「運動處方(Exercise Prescription);先進國家行之有年,視為理所當然,可惜在台灣,還少了這樣的觀念。
有甚麼情況,想運動你「必須」要先看醫生呢? 如果你:
1. 有心臟毛病
2. 有氣喘或肺部毛病
3. 有糖尿病或腎臟病
4. 有關節或脊柱毛病
你就必須」要先看醫生,不可冒然從事。

如果 你不知你是否有上述毛病, 但你若有 下述情況,也請你運動前先看醫師或咨詢,
如你
1.      運動會胸痛或胸悶,脖子、下巴或上臂 會緊繃不舒服。
2.      運動會眩暈、感到要昏厥。
3.      輕、中度的運動 躺下,就呼吸急促。
4.      腳踝會浮腫,夜間加重。
5.      心跳很快。
6.      醫師曾告知你有心雜音。
7.      走路小腿腿腹,不時會抽搐,非得停下才能緩和。
這些狀況,表示你的身體可能有某些方面的問題,必須要作一些檢查來釐清,不能掉以輕心。

假如你想從事 比較劇烈的運動美國運動醫學會(American College of Sports Medicine) 也慎重提出以下建議,如果你有2個以上的選項,也請你運動前,先看醫師:

1.      年過45歲的男性;或年過55歲的女性;曾有男性55歲不到、女性65歲不到,就因心臟病過世的家族史。
2.      你抽煙,或戒煙不滿6個月。
3.      你每次運動不止30分鐘、每週不止3次、已超過3個多月。


   4.      你體重過重*(註3)
   5.      血壓高 膽固醇高。
   6.      你血糖耐受性不佳。

另外,如你已懷孕,或你並不清楚自己的健康狀況,想去運動,建議你還是問一下你的醫師。即便,一般認為安全無虞的快走(brisk walking),假如你停了好一陣子沒走了,要再走,也請你咨詢一下你的醫師。(本文亦刊載 103-07-17聯合報 D2 健康板 ) 

註:  
 1. 古希臘(古 奧林匹克)揭示運動的精神與目標是:跑得更快, 擲得越遠, 跳得愈高....
       2. 包括 你的家庭醫師、你的心臟科、神經內科、骨科醫師。
  3. BMI 超過24,  即為體重過重.    * BMI : 體重(公斤) / 身高(公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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